诸暨市中医医院人防救护站工程社会风险评估征求民众意见公示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2019〕53号)《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绍市委办发〔2020〕1号)《诸暨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
实施细则》(市委办〔2020〕10号)等文件的要求及精神,现就诸暨市中医医院人防救护站工程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对社会公众进行信息公告,征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社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一、工程名称、内容和规模
1.工程名称:诸暨市中医医院人防救护站工程
2.工程概况:项目拟建于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二路 521 号,诸暨市中医医院浣东新院内。项目利用医院现有土地新建人防救护工程,总建筑面积 4493.77 平方米。拟建内容包括地下建筑面积 1924.99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2568.78 平方米、医院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扩容、提升项目周边绿化景观和海绵城市建设。
3.工程建设单位:诸暨市中医医院。
二、征求公众意见
1.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支持;
(2)本项目建设对其生产生活是否有影响;
(3)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诉求、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说明
1.本次公示意见可通过电话及信函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自2025年3月12日起至2025年3月19日止;项目委托单位或受托风险评估单位在此期间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社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四、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概要
1.评估单位名称:绍兴瑞和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评估单位地址:诸暨市浣东街道东旺路212号宇邦大厦12楼。
3.评估单位电话:0575-87236600。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