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市红十字会联合出台惠民病人求助实施办法
作者:陈军 发布时间:2016年3月21日 浏览次数:2266 来源:诸暨中医院
我们很难想象,当贫穷遇上疾病是多么的无助。我市2万多惠民病人就是最需要帮助的群体之一。虽然,近年来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大大改善了他们的生活状况,但有一些“看不见”、“不能走”、长期治疗的惠民病人在病贫交困中苦苦挣扎。
为切实帮助我市惠民病人解决实际困难,经协商,诸暨市红十字会和市中医院决定对部分惠民病人实施医疗救助。具体办法如下:
一、救助对象
参加诸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诸暨市中医医院治疗的尿毒症血透、白内障手术、髋关节置换手术惠民病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的住院惠民病人。
二、救助标准
㈠尿毒症血透补助交通费10元/次;
㈡白内障手术补助500元/例;
㈢髋关节置换手术补助1000元/例。
三、救助程序
凡符合救助条件的惠民病人就诊时,由诸暨市中医医院先行垫付救助费用。诸暨市中医医院每季度首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将诸暨市惠民病人医疗救助统计结算表及相关材料报诸暨市红十字会,由诸暨市红十字会审批后拨付资金。
四、救助工作组织管理
诸暨市中医医院负责救助对象资格审核和费用结算,诸暨市红十字会负责救助资金的管理,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
五、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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